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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 (一)

標線用以管制交通,係表示警告、禁制、指示之標識,以線條、圖形、標字或其他導向裝置劃設於路面或其他設施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

標線依其功能分類有下列三種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

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

路寬變更線,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路寬縮減或車道數減少,應謹慎行車,並禁止超車。(縱向標線)減速標線,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,車輛應減速慢行。(橫向標線)

           (四)

分向限制線,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,禁止車輛跨越行駛,並不得迴轉。(縱向標線)

        標誌標線最大的差別在於它是畫在馬路上的,而不是豎在馬路的。不過二者的目的相同,標線也是為了幫助駕駛人和行人了解道路狀況,確保安全。 「標線」分為「線條」、「反光導線及危險標記」、「圖形」、「標字」四種類型,最常見的有九種:

白虛線

畫在車道中間,是用來分隔同方向的車道或用來指示行車的安全距離;而畫在路口的,是用來引導車子行進的。

黃虛線

畫在路段中間,用來分隔不同方向的車道。

白實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.

畫在路段中間,用來分隔快慢車道,或指示車道的範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

畫在路口的白實線則是停止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3.

畫在路旁的方格是車輛停放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4.

畫在同方向分隔島兩旁的,是用來分隔同方向的車道。

黃實線

畫在道路中間分隔島兩邊的,是用來分隔不同方向的車道;畫在路邊的,則是禁止停車的意思。

紅實線

畫在路邊的紅實線,是禁止臨時停車的記號。

雙白虛線 畫在路口的,是還沒設行人穿越道時,配合「讓路線」而畫設的停止線;畫在車道中間的,是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的調撥車道線(在台北市較常看到,其它地區較少)。
雙白實線 畫在路面中間,用來分隔同方向的車道,禁止變換車道。
黃虛線與黃實線並列 畫在路面中間,用來分隔不同方向之車道。黃實線的一邊禁止超車、跨越或迴轉。
雙黃實線: 畫在路面中間,用來分隔不同方向的車道,並且雙向禁止超車、跨越或迴轉。

指示標線(縱向)

行車分向線
黃色虛線,劃分道路為雙向道。

t31-11.gif (4800 個位元組)

車道線及路面邊緣
白色虛線為車道線,用以劃分各線快車道。白色實現為路面邊線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的位置,劃分快、慢車道或路肩的界線。

指示標線(橫向)

班馬紋行人穿越線
兩條平行實線,內插斜紋線,設於道路中段,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。

枕木紋行人穿越線
枕木紋白色實線,設於交叉路口。

禁制標線(縱向)

單向禁止超車線
黃色雙實線,車輛禁止車輛跨越行駛,並不得迴車。

禁制標線(橫向)

停止線
為橫向白色實線車輛停止不得伸越該線。

輔助標線(警告)

t38-1.gif (3578 個位元組)

光倒標及危險標記
用以標示道路上之彎道、危險路段、路寬變化路段及路上有障礙物,以促進夜間行車安全。

禁止變換車道線
為白色雙實線,用以禁止行車變換車道。

分向限制線
黃色實線一面禁止超車黃色虛線一面允許超車。

雙向禁止超車線
為黃色雙實線。

禁止停車線
為黃色實線,禁止臨時停車路段。

禁止臨時停車線
為紅色實線。

 

網 狀 線
車輛禁止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
為白色長方形,設於停止線前端,機慢車要兩段左轉。

路寬變更線
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路寬縮減或車道數減少,應謹慎行車並禁止超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減速標線
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車輛應減速慢行。